买卖黄金为电诈“洗钱”20余万,汝城警方抓获9人
2024-01-03 10:38:37          来源:汝城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钟娟 | 作者:刘 鹏         

  2023年12月25日

汝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

接上级下发的涉诈资金快打线索

经过城关所与电侦大队的研判、追踪

12月26日凌晨3时许

汝城警方在资兴市将黄某杰、黄某峻

等九名嫌疑人全部抓获

现查明

12月17日到12月21日

宜章籍黄某杰、黄某峻、黄某福、

黄某超、黄某鹏、黄某某、

黄某、欧某莎、朱某怡等九人

通过“纸飞机”APP联系上境外诈骗团伙后

陆续到汝城县卢阳镇辖区

多家金店、手机店内大肆购物


到店后,黄某某等人

专门挑选金条、金块、iPhone15Promax

等大额商品进行交易

并要求店主提供个人银行账号收款

嫌疑人将获取的商户银行账号提供给该团伙

以便其将电信诈骗款转入

再将购买的黄金、手机转手倒卖


 2023年12月18日当天

根据电诈平台案件显示

受害人曹某、王某、陈某等多人被网络诈骗

多笔诈骗款项转账至该团伙

商家提供的银行账号因涉嫌电诈被冻结


5天内

9人先后到汝城5间金铺、3间手机店

索要商家的银行账户

通过购物、转卖、回款等流程

帮助电诈犯罪团伙转移赃款合计20万余元


目前

涉嫌为诈骗团伙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犯罪嫌疑人黄某杰等7人

被我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欧某莎、朱某怡因未达法定刑事年龄

被依法行政处罚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警方提醒


请牢记“不贪小利、不存侥幸”,对于一切资金来源不明、情况可疑的代为购物的请求,即便对方给予再高的报酬也要坚决拒绝。

商户对于存在资金来源不明、存在可疑交易行为的客户,请及时报警处理,交由警方进一步核实。



责编:钟娟

来源:汝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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